回到家中,林帆进屋瞧了一眼,并没有发现沈妙衣的身影,疑惑了一会,便开始起锅烧水。

  林帆麻利的将獾扒皮放血,随后用刀子将獾身上的肥油切下来放在一旁,热水烫掉鸡毛,将獾瘦肉以及两只野鸡用大刀剁成小块。

  这个年代,没有那些分门别类的调味品,盐巴已经算是极为难得的滋味了。

  可惜的是,林帆盐巴也买不起,吃的只是未经过滤带着苦味的卤水。

  将所剩不多的卤水全部倒锅里,刹那之间,锅中肉的香气扑面而来。

  临出锅,林帆夹起了一块鸡肉,刹那件,唇齿生津,香的直接让人掉舌头。

  将那盆肉放起来后,林帆开始处理那獾膘,白花花的獾膘落入锅中,林帆用水将那卤水罐子荡了一下,而后倒入锅中,给獾油来上一点咸滋味。

  不说别的,就这近十斤的獾油,放在县城,至少二两银子。

  就在林帆专心致志熬獾油的时候,带着头巾,穿着长衣,浑身都已经被汗水湿透了的沈妙衣背着一个竹篓回到了家里。

  “好香啊,相公,你在做什么?”

  沈妙衣十分好奇,快步的走上前来,只是上上下下的看的林帆有些头晕。

  昨天虽然亲手实践过了,确实不小。

  但是触感,总比不上最为直观的视觉冲击。

  林帆夹了夹腿,移了一下眼睛,长长的呼了一口气道:“当然是做肉啊,没有闻到一阵肉香味吗?”

  “你呢?刚才我回来没有见到你,你去哪里了?”

  “今天长芳嫂子带我去挖野菜了。”

  “我挖了好大一些呢?”

  “相公,我虽然患了夜魅,但不是不能干活!”

  说话间,沈妙衣非常骄傲的将后背的竹篓卸下来,将那半框野菜递给了林帆。

  只是,林帆没有去看那半框野菜,而是有些心疼的看着沈妙衣。

  因为夜魅之症,沈妙衣被人多仿佛一个货物一般退来退去。

  如今,穿着长衣带着头巾去挖野菜,不过是想证明自己有价值,不想让林帆将她退掉。

  “很热吧?”

  林帆接过竹篓,而后拉起沈妙衣的手朝着房间中走去。

  “我说了,我娶你来不是为了让你干农活的,不需要这么辛苦自己。”

  说着话,林帆将那盘子鸡肉端了上来,并且调了一个最大的鸡腿递给了沈妙衣。

  此刻沈妙衣拿着手里的鸡腿,眼睛中却是红彤彤的。

  “相公,我感觉我好幸福!”

  沈妙衣直接扑在林帆的怀中,抽噎的说道。

  若不是林帆买了她,她怕是早就被送进了教坊司,而且林帆更是心疼她不让她下地干活,更甚至还有肉吃。

  沈妙衣感觉自己前面所有的不好的遭遇,都是为了将运气攒起来遇到林帆。

  “好了好了,哭什么呢?”

  “大口吃肉,吃的饱饱的,你饱了,才能更好的喂饱我啊!”

  林帆盯着沈妙衣道。

  一瞬间,被调过的沈妙衣脸不由红了起来,像是个小猫一般,脸颊轻轻的在林帆胸膛蹭来蹭去。

  释放了今天的压力之后,林帆开始制作兔子陷阱笼子。

  虽然这次山上打猎,收获不错,但是,那死兔子鄙夷自己的那一幕仍旧记在他脑海中。

  那些死兔子,自己非得将其变成麻辣兔头不成。

  当然,记仇归记仇,除此之外兔子肉是一道难得美味。

  对于肚子都吃不饱的人来说,吃这玩意,会越吃越饿,但是拿到县城去,野兔子的价格能到到五十文一只。

  而自己选定的那条道,兔子多的不像话,全部拿住,这可是一笔不菲的收入。

  除此之外,兔子这玩意成年之后,一月一窝,繁殖力惊人。

  沈妙衣患了夜魅之症,不能劳作,自己说了要养她,但是沈妙衣很明显没听进去。

  不然也不会顶着个大太阳,穿着长衣带着头巾出去拔野菜了。

  因此想要让沈妙衣乖乖的留在家里,就要给她找个活干,养兔子是当下将沈妙衣留在家里最好的借口。

  翌日清晨,林帆带着复合弩和弓箭再度上了山,这次看看能不能打到更多的猎物拿到城里去换成米面。

  诚然,肉确实好吃解馋,但是真的要填饱肚子,还是得米面粮食。

  林帆快速的来到了兔子鄙夷他地方,而后将所有笼子全部下好,周围用青草掩盖,笼子里面放上诱兔子的饵料。

  而后,便带着弓弩继续朝着深山而去。

  林风阵阵,带着丝丝的冷意,林帆聚集精神,观察周围的任何细微动静。

  深山老林,蛇蝎虫蚁,这些东西轻则致残,重则没命,即便是常年打猎的老猎户,一个不注意便中招。

  不多时,林帆双眼一聚,一弩飞出。

  “哥哥!”

  一只母野鸡成了他的箭下亡魂。

  林帆快速的冲过去,而后一把将箭拔出来,用草在鸡脖子上打结,系到了自己腰带上。

  而就在他要离开的时候,突然身上有一股说臭也臭,臭中带着丝丝清香的难以形容的味道。

  他低头一看,踩了屎!

  “马粪?”

  “不对,是鹿粪!”

  见到这坨粪便,林帆大喜过望,而后直接蹲下,将手插在粪堆里。

  果然是温热的,凉的鹿粪不可能一踩就能闻到。

  热的鹿粪,也就意味着这鹿并未走远。

  想到这里,林帆开始仔细观察周围痕迹,确定了是鹿蹄印后,便快速的循着痕迹追去。

  此刻,林帆的心是激动,这山林中有鹿,有一只出没,相对应的,便有一个鹿群。

  一只鹿皮,至少能卖五两银子,那一个鹿群呢?

  寻寻觅觅了几个时辰,终于,一只马鹿的身影出现在了林帆的视线之中。

  见到这头鹿,林帆更是莫名激动。

  这是头决斗胜利的鹿王,其角上正挂着另外一只雄鹿的头颅,此刻正在啃食树上的菌子。

  林帆悄悄摸进,以免惊了鹿王。

  就在林帆距离鹿王不过二十几步的时候,那鹿王猛然的转过身来,下一刻一双瞪羚般的眼睛死死的盯着他。

  说时迟,那时快,那鹿王非但没跑,反而低头亮角直直的冲着林帆杀了过来。

  “妈的,这鹿王都他妈这么勇的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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