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放站起身,手势一挥。

  追风低呜一声,再次开拔。

  翻过这道山梁,前头地势陡降,是一条夹在两道土崖中间的干枯溪谷。

  谷底全是早年被洪水冲刷下来的鹅卵石,枯枝败叶被厚雪盖得严严实实。

  刚到溪谷的拐把子处。

  雷达浑身的黄毛瞬间“轰”地一下全炸立起来。

  它没有吠叫,前爪猛地一软,肚皮直接贴死在雪地上,死死盯着拐角后头。

  追风四个爪子一踩,急刹在原地。

  黑煞和磐石根本不用陈放下令,身子猛地往前一横,大脑袋低垂,喉咙里发出压抑到极点的咆哮,把陈放挡得密不透风。

  百米外,幽灵和踏雪从林子里悄无声息地闪了出来,压低身形,进入了随时扑咬的姿态。

  陈放没有丝毫犹豫,大拇指一挑。

  “咔哒。”

  五六式半自动步枪的保险瞬间拨开。

  他左手托着实木护木,右手食指搭在扳机护圈外侧,绕过黑煞的肩膀,猫着腰,脚下踩着猫步,一点点往拐角后头靠。

  风顺着溪谷的缝隙倒灌过来。

  一股浓烈的、带着胃酸和肝脏腥臭的血腥味,直冲鼻腔。

  转过那丛挡视线的枯木桩子,谷底的乱石滩上,是一片触目惊心的红。

  红艳艳的血浆混着碎冰碴子,正中央,躺着一具庞大的残骸。

  陈放的眼睛眯了起来。

  这是一头成年的公马鹿,少说也有三百多斤。

  现在这头马鹿,已经被啃得七零八落。

  肚皮被整个豁开,肚子里的下水、心脏、肝脏被掏得干干净净。

  四条粗壮的大腿上,最好的精肉被生生撕开,露出惨白的骨头茬子。

  陈放端着枪走上前,皮靴踩在冻血上,发出“嘎巴”的脆响。

  他用枪管拨开马鹿脖颈上沾满血污的乱毛。

  看清伤口的瞬间,陈放瞳孔猛地一缩。

  这伤口不对劲!

  长白山的狼群狩猎,讲究的是群起而攻之。

  你撕后腿,我咬侧腰,马鹿这等大物,必然是被活生生拖垮的。

  致命伤口也必然是狗啃一般,凌乱不堪。

  可眼前这头马鹿的脖子上,只有两个核桃大小的骇人血洞。

  颈椎骨从第二节到第三节,被彻底粉碎!

  连带着软骨和粗大的气管,被一股不可思议的巨力,硬生生地掐断!

  这是一击必杀!一口致命!

  要一口咬碎三百多斤马鹿的颈椎,这得有多恐怖的牙口和咬合力?

  村里那些看家护院的笨狗,连马鹿的皮都咬不穿。

  一般的壮年公狼,也得反复撕咬半天。

  陈放视线猛地从尸体上挪开,扫向四周的雪地。

  残骸周围一圈的雪地上,干干净净,根本没有群狼撕咬时留下的大面积凌乱脚印。

  从风口方向,只有一条踩得极深的单行轨迹。

  而在那被掏空的胸腔旁边,赫然印着一组巨大的梅花爪印!

  就是这组爪印的主人,独享了这头马鹿最肥美的内脏。

  陈放脑子里的弦瞬间绷紧了。

  在野狼的部族里,碰上这种大型猎物,只有一种身份有资格独自享用,那就狼王!

  等它吃饱喝足退开了,外围那些流着哈喇子等候的群狼,才敢一拥而上,啃食剩下的残羹冷炙。

  陈放掏出腰后的剥皮小刀,刀尖倒转,拿刀柄在那组巨大的梅花印上虚量了一下。

  这爪盘印子,比追风的爪子,还要整整大出一圈半!

  陈放单膝跪在那,脑海里根据这爪盘,迅速勾勒出这头狼王的真实面貌。

  这绝不是什么正值壮年的大公狼。

  壮年狼靠的是体力,这玩意靠的是一击必杀的狠辣。

  爪盘宽大至此,体重最保守也在一百五十斤往上。

  一口绞碎马鹿颈椎,没带半点拖泥带水。

  这得是熬过了多少个冰雪严冬,从无数次尸山血海里杀出来的经验?

  这是一头至少活了七八年以上、经验老辣的巨型狼王!

  它把这具只啃了精华的残骸明目张胆地扔在这条必经之路上。

  就是在向这片中围区、甚至外围区的所有活物,宣示它的统治权!

  “呼——!”

  一阵白毛风穿过干枯的溪谷,卷起地上的带血的冰沫子。

  陈放站起身,目光顺着溪谷的走向,直直地往西南方望去。

  这里,是中围区的腹地,再顺着这条干沟子往前摸个十来里。

  撑死半天功夫,就是前进大队社员们平时捡柴的后山外围区!

  追风悄无声息地走到陈放腿边,仰起那颗青灰色的脑袋。

  灰蓝色的眼睛紧紧盯着溪谷深处的密林,喉咙深处,陡然炸开一声低沉至极的狼嗥。

  追风的狼嗥在干枯的溪谷里回荡,惊起远处树冠上几蓬积雪。

  陈放大拇指压在五六式半自动步枪的保险上,眼神如刀,扫视着四周的枯树棵子。

  等了足足一分钟,林子里死一般的寂静,连个鸟叫都没有。

  陈放眼皮微跳,心里猛地生出一丝不对劲。

  老林子里的狼群极重领地,若真是巨型狼王在此,听到外来挑衅,绝对不会装聋作哑。

  他站起身,大步转回那具马鹿残骸旁边。

  陈放将食指探入那巨大的梅花脚印坑底,顺着冰冻的坑壁,一点点摸索边缘。

  坑底圆润,边缘平滑,没有利爪抠出的锥形深洞!

  陈放脑子里“轰”地一声,瞬间拨云见日。

  狼是犬科。

  不管多大岁数的狼王,爪甲永远缩不回去。

  只要踩在雪地上,最前端必然留着爪尖戳出的深眼子。

  这干干净净的梅花印,是猫科动物的专属!

  “他娘的。”

  陈放低骂了一声,把手套重新戴上。

  “这不是狼王,这是一头土豹子!”

  在东北老林子里,管远东豹叫金钱豹,也叫土豹子。

  它们的体型比东北虎小一圈。

  但论起爬树跳崖、锁喉绞杀的本事,比老虎还狠辣利索。

  想通了这一层,残骸的现场逻辑就全顺了。

  这是土豹子一击绞碎了马鹿的颈椎。

  狼群只是顺着血腥味摸过来的过客。

  但因为忌惮土豹子的残存气味和战力,狼群不敢在此多留,只敢匆匆留下尿迹前哨,绕道急行。

  既然是土豹子的杰作,那它真正的老窝,绝对离得不远。

  陈放仰起头,目光顺着陡峭的溪谷石壁往上攀,锁定了一处凸出的断崖平台。

  那地方背风向阳,视野极佳,正是大猫最喜欢占的制高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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